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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,名記Shams報道,海斯簽下一年合約重回湖人。海斯簽約之后,他比肩詹姆斯和比爾,成為了聯(lián)盟此時此刻僅有的3位擁有交易否決權的球員!
雖然權利一樣,但海斯的否決權和詹姆斯&比爾的,還是有些許不同;
NBA里的交易否決權有兩種,可以簡單理解為一種是“被動的”,另一種是“主動的”。
“被動的”——也就是海斯拿到的——是規(guī)則賦予球員的: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球隊在某些時段里不可以直接交易這位球員(如果該球員放棄權利,那就可以交易),這就相當于該球員拿到交易否決權。
舉兩個例子:
艾頓——2022年,太陽匹配步行者的報價,留下了受限制自由球員艾頓,按照勞資協(xié)議,艾頓就擁有了一年的交易否決權;
海斯——因為2025-26賽季將是海斯在湖人的第三個賽季,這個賽季后他將獲得伯德條款,因此,接下來一年他將擁有交易否決權,以保護自己的伯德條款不被交易打斷。
“主動的”——也就是詹姆斯和比爾拿到的——是球員和球隊商討出來的。
根據(jù)記錄,NBA歷史至今僅有10人從球隊那里得到過這個權利,他們是:詹姆斯、加內特、安東尼、諾維茨基、科比、韋德、鄧肯、大衛(wèi)-羅賓遜、約翰-斯托克頓、比爾。
其中,只有詹姆斯拿過兩次——第一次是在騎士,另一次是如今在湖人。
NBA勞資協(xié)議詳解與案例